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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疫情升溫,如果在教召前夕確診或有密切接觸確診者該如何申辦免召呢?
這裡整理了實際流程給大家參考,在開始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目前關於免召的最新消息
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升溫,針對教召是否暫停,
國防部表示,依照現行規定將從寬認定,
若有疑似症狀者,檢附佐證文件傳真至該縣市後備指揮部,就可辦理免召。
另外,報到時全員快篩,若有陽性或有症狀者,立即送醫複驗並解除召集。
如果是陰性就正常入伍,但若快篩驗出陽性,就馬上送醫複驗,
且無論結果如何都依照規定立刻解召,並列完成一次教召。
- 1.依據兵役法第43條: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,得免除本次教育、勤務、點閱召集
- (A)患病不堪行動者。
- (B)家庭發生重大事故,必須本人處理者。
- (C)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。
- (D)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。
- (E)因事赴國外者。
- (F)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,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。
- (G)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。
- 2.當事人於收到召集令後,如符合兵役法第43條各款要項,需申請免除本次召集者,應於召訓前
- 3天向戶籍所在地縣、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辦,經審查後(不論是否符合申辦要件),均會以正式公文書(載明事由)函覆。
條文 | 條文內容 | 檢具證件 |
---|---|---|
第一條: | 本標準依兵役法(以下簡稱本法)第43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。 | |
第二條: |
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患病不堪行動,為下列情形之一者: |
檢附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地區級以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、衛生福利部核發之效期內重大傷病證明、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發之效期內輕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或國軍醫院、直轄市、縣(市)衛生局、鄉(鎮、市、區)衛生所、健康服務中心核發之證明文件。 |
二、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,接受治療未滿六個月或滿六個月未痊癒。 | ||
三、召集期間正值重大傳染性疾病流行,且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列管隔離、檢疫或須自主健康管理。 | 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(隔離)通知書、居家隔離通知書、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尚在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等資料。 |
根據第2條規定,只要檢附確診及隔離相關證明文件,透過傳真或是親自至後備指揮部臨櫃辦理的方式即可申請免召
臨櫃辦理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:
1.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正本)
2.教育召集令和乘車證
3.確診居家隔離通知書/居家隔離.居家檢疫相關證明文件
4.教召核免申請書 (後指部下載專區的第一項) 下載網址 (https://afrc.mnd.gov.tw/AFRCWeb/Master.aspx?MenuID=8554)
5.教召通知信件中的健康申明書(沒有應該關係)
將相關資料填妥後帶去教召令上的負責後備指揮部辦理即可,若不方便親辦也可以透過傳真方式辦理~!
辦理完成後隔幾天就會收到免召的通知書了,請記得一定要提前至少3天辦理,畢竟還是需要跑一些作業流程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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